夏河县全面推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编制证制度

【来源: | 发布日期:2013-07-14 】 【选择字号:

为了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管理监督,建立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约束机制,促进编制管理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夏河县编办在全县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推行个人编制证制度,将在7月底前全面完成发证工作。

  一是周密部署,有序推进。夏河县共280个单位被纳入发证范围(其中行政单位42个、事业单位238个),发证范围覆盖全县各乡镇,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由于涉及单位多、人员广,夏河县编办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采取了分期分批推行的办法,第一批为各乡镇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批为县直事业单位;第三批为县直党群机关。制作了发放编制证花名表、流程图等,并结合实际进行了归口分类科学编码。整个过程分为安排部署、填表审核、复核编号、签章发证四个阶段,保证发证工作稳步有序进行。

  二是及时审核,动态管理。个人编制证既是证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的证件,又是编制部门对在编在岗人员年度审核、申报财政工资、办理人员调动的重要凭证。《编制证》记录个人编制与在岗情况,与实名制信息平台记载的个人编制信息相一致,一人一证,本人保存,作为确认人员编制身份的重要凭证。夏河县编办对《编制证》实行动态管理,今后每年由各单位到编制部门进行审核,人员编制身份发生变化后,交回旧证,换发新证。单位人员发生变化不再占用编制时,由单位负责将编制证收回交编办销毁。

  夏河县编办推行个人编制证是实现宏观管理和微观管理相结合,是强化机构编制日常理的有效手段,是提高编制管理水平的有效举措。目前,夏河县编办已核发《编制证》130余本。

编办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