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登记局工作职责

【来源: | 发布日期:2015-06-04 】 【选择字号:

事业单位登记局工作职责

 

县事业登记管理局为县编办管理的单位,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负责县本级管辖范围内事业单位的名称预先核准和登记注册,核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证》。

    (三)依法保护全县核准登记(备案)的事业单位的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

    (四)协助事业单位办理有关事宜。

    (五)监督检查全县事业单位落实登记法规、规章的情况,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制度,依法查处事业单位违法违规行为。

    (六)承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七)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县委编委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编办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