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河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09-26 】 【选择字号:

夏河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的通知

               

根据全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夏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夏政办发[2016]107号)要求,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改进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规范市场执法行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

去年年底,县政府对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印发了实施方案,但各部门工作进展不平衡,有的部门至今尚未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严重影响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的推行,严重制约了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近期,中央和省上将对各地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强化监管工作抓紧抓实。

1、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各部门要依据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面向管理对象实施的行政监督检查职权进行认真梳理,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等。各部门要在2016930日前向县法制办上报抽查事项清单,经县法制办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并报县政府办公室和县政府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

2.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各部门要明确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建立执法人员库,对法律有特殊规定的部门,可分类建立执法人员库。各部门要在2016930日前向县法制办上报执法人员名单,经法制办审核后,报县政府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

3.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具有市场监管职能的部门要根据监管职责和范围,梳理监管对象,制定《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名录库》,明确抽查市场主体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各部门要在2016930日前向县工商局上报抽查市场主体名单,经县工商局审核后,报县政府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

4.制定工作细则。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操作性强的随机抽查工作细则,明确抽查方式、抽查频率、抽查环节和抽查结果运用,规范抽查行为。各部门要在2016930日前制定本部门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经单位主要领导审定后,报县政府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全面推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各部门要按照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采取多种方式,对市场主体落实有关政策和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要求年内随机抽查事项达到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力争2017年实现全覆盖。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要强化抽检结果运用,抽查工作结束后,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各部门应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

三、有关要求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安排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同时要加强与州直对口部门的联系,借鉴兄弟市县和省市的先进经验,切实做好“一单两库一细则”的建立完善工作。对工作不到位、进展缓慢的部门,县政府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将进行通报。

附件:1.抽查事项清单;

2.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3.市场主体名录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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