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河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督查工作方案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09-22 】 【选择字号:

夏河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督查工作方案

 

  为保障中央、省、州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部署切实得到贯彻执行,巩固和深化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彻底杜绝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应进未进”、“体外循环”等现象,进一步规范我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及相关机构公共服务行为,为全社会提供一个“公开、公平、依法、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环境,有效推进法制型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根据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解决“四风”问题的部署要求,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目标,以治理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体外循环”为重点,着力解决政务服务事项“应进未进”、“两头受理”、办事效率不高、审改工作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切实提高我县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水平。 

  二、督查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确定督查重点,敢于、善于发现并反映问题,一抓到底,务求落实,讲究方法,力戒形式主义。  

  (一)实事求是。督查工作必须在深入实际、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全面、准确地了解督查事项的落实情况,客观、公正地反映存在的问题和差距,防止以偏概全,杜绝弄虚作假。 

  (二)突出重点。围绕督查内容实行重点督办。 

  (三)注重实效。把注重实效,强化落实作为督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及时有效地解决问题,确保督查工作落到实处,防止和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 

  三、督查对象 

县直各部门、单位,省州驻夏单位。

   四、督查时间 

每半年督查一次。 

  五、督查内容 

重点督查县直部门的政务服务事项、公共服务机构的公共服务事项(涉密事项除外): 

  (一)事项是否“应进未进”,即所有事项必须进驻政务服务中心; 

  (二)当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责任单位的落实情况。 

  六、督查机构 

  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专项督查领导小组,由县编委办、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督查室和县政务中心等4个部门组成督查组。     

   七、工作方法 

  (一)督查工作程序:各有关部门自查后,实行现场督查。督查组听取督查对象单位汇报、调阅受理办件台账、就存在问题对督查对象单位进行质询,督查对象单位就存在问题做书面说明。 

  (二)督查结果汇总:督查组将平时和督查时的结果进行汇总,并提出对督查结果的处理意见,形成《督查报告》;督查组的报告由县政务中心汇总,形成半年报告和年度报告。 

  (三)督查结果通报:半年报告或年度报告通过督查通报形式在全县进行通报。 

八、督查结果应用 

  (一)督查结果体现督查对象单位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态度,单位的年度总结、主要负责人的年度述职报告必须涉及或表态。督查结果报县委,可作为对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工作的综合考评的依据和重要参考。 

  (二)督查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督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为一个月。整改期限结束后由督查组复核整改情况,整改不通过将通过相关部门进行问责。 

  (三)督查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移交县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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