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河县编办财务管理制度

【来源: | 发布日期:2013-07-05 】 【选择字号:

1、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保护单位资金、财产和物资的安全,严格财经纪律,依法管理。

2、财务人员要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财务收支情况,积极提供数据和建议,便于领导指导工作。

3、会计、出纳共同负责做好工资、资金等的造册和发放。建立健全入库、出库总帐以及按人建户头的领物分类帐(领物人要签字),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4、会计人员应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的程序做好记帐、对帐、报帐工作,做到帐帐相符,帐目准确清晰真实可靠。负责填写上级和有关部门的报表,注意各种有关材料的积累和记载,妥善保管有关档案资料,保证不出差错。

5、财务收支应接受审计、财政部门的监督,做到不违纪,不弄虚作假。

6、财务人员必须模范遵守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严格杜绝不合理开支和浪费。

8、会计对固定资产每年清查核对一次,如有损坏、丢失,应查明原因和责任,并向主管领导作出汇报。

9、库存现金,必须严格按照银行规定的限额留存,超限额现金及时存入银行,严禁利用职务之便随意乱借滥用公款。

10、工作人员出差、开会需要带公款时,要经主任批准,回来后及时向出纳结帐,禁止拖欠公款,临时购物,现购现清。

11、报销的单据,要按规定严格把关审核,发票需要财务室负责人、经手人、分管领导、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先批后报。对每笔单据要一一核对,做到数据准确,报销合理,原始单据完整无缺。

 

编办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