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河县编办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来源: | 发布日期:2013-07-05 】 【选择字号:

为了加强办公用品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与使用,控制办公用品开支,本着“实用、节俭”原则,制定本办法。

1、管理部门

办公室负责办公用品采购、保管、发放等工作。

2、办公用品申报

办公用品根据需要报请主要领导后进行统一采购。

3、办公用品采购

负责采购人员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及时了解市场商品信息,选择对口适用,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办公用品,决不允许采购假劣产品,大宗的办公用品采购必须由两个人(采购人员和经办人员)以上负责。办公用品入库前,办公用品管理人员应认真检查验收,建账登记,妥善保管,做到账物相符。

4、办公用品的领用

办公用品领用和发放须由领用人签字。

5、办公用品使用

1)严禁工作人员将办公用品挪作私用。工作人员离职时将所领物品一并退回

2)应本着节约的原则使用办公用品。

3)办公用品若人为损坏,应由使用人照价赔偿。

6、办公用品购置程序

为提高办公用品使用效益,防止重复购置,办公用品的购置应实行年度计划管理制度。

7、办公用品的日常管理

1)实行办公用品管理责任制,办公室负责机关办公用品的统一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是办公用品的责任人。

2)办公用品实行赔偿制度,要加强办公用品的维护、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以延长使用年限。

3)实行办公用品年度清核管理,防止办公用品流失,保证办公用品账目、账物相符。

8、办公用品报废

非消耗办公用品因使用时间过长需要报废注销时,使用人应提出办公用品报废申请,经相关人负责人审核,并报主管领导同意后,到办公室办理报废注解手续。

编办概况